为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发扬救助精神,积极推动残障人士就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名。
招聘岗位:临时工,仅限西藏籍女性。
岗位职责:在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事会务服务、卫生保洁、杂物整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形态端庄,服从管理,爱岗敬业;
(三)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林芝市户籍的建档立卡户、烈士子女、低保户等;
(四)会说普通话,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为18至45岁之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等报名资料前往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210办公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
(二)面试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面试地点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和体检结果在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费用自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月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工资700元/月,同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失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按照80%执行。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续签合同。
(三)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和自治区规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安排相应调休时间。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20天,满3年及其以上的年休假为30天。
(四)录用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联系单位: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联系电话:0894-58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