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招聘公告

林芝市公开招聘30名森林草原防灭火人员,要求巴宜区籍高中(或同等)以上男性,20-30岁(具体以公告为准)。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11日,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并体检。

为全面加强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森防指〔2023〕3号)精神,结合巴宜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素质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不适合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

4.热爱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灭火工作: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

5.熟悉属地林区情况:熟悉巴宜区林区内的村情、山情、林情,具备一定的森林管护基本技能。

6.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巴宜区籍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的男性为主,年龄在20-30周岁(1995年至2005年期间出生)。有军队、消防队伍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1992年以后出生);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安全驾驶2年以上的人员、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中级(含)以上证书或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如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以后出生),以上年龄截止至3月31日。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违法记录的。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存在违纪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存在征信报告不良记录的。

7.在编在岗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

8.曾被考核不合格或违法违规的各类护林员。

三、体检安排

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巴宜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专项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体检地点:林芝市巴宜区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1日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4月1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18289010676。

(三)报名地点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巴吉路幸福小区C1区8栋二单元203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期间一次性交齐,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招聘公告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体检报告原件;

4.本人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退伍证(非必须,原件及复印件);

7.驾驶证(非必须,原件及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非必须);

9.个人征信报告;

10.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11.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网信巴宜区”“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考试前两天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巴吉路幸福小区C1区8栋二单元203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七)举报方式

举报联系人:尼玛平措 举报电话:18289047975

五、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0日。

2.测试内容:按照《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2024年队员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1.确定人员:根据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体测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未满60人,则取体能成绩的前60名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前述条件的森林消防专业及曾在森林消防服役过的人员加5分;

2.符合前述条件的退役军人加3分;

3.在聘用前取得A1、A2、B1、B2驾驶证的加2分。

(四)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有森林资源管理、防灭火、防病虫害等工作经验者;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森林消防员证书、应急救援员证书等)者;在属地林区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管理经验者。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网信巴宜区”“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政审

由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区公安局、区法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未能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信巴宜区”“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选聘期间或选聘录用后如有队员因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和辞职形成的空缺,由选聘方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择优补录。

七、薪资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薪资待遇

工资区间:4000元/月-4500元/月,统一发放被装,集中餐宿。(实际薪资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二)社会保障

依法依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信息发布以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通知为准,由本人进行实地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信巴宜区”“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2.本次招聘和聘用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3.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林芝市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招聘公告附件2《林芝市市区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林芝市巴宜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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