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宣传专干的公告

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宣传专干,要求40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文字撰写、新媒体运营及图片视频处理能力,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经验者优先。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30日的工作时段,需现场提交资料。招聘通过笔试与面试择优录用,合格者经体检考察后以劳务派遣方式试用并聘用。

因工作需要,临湘市人民法院委托湖南再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宣传专干1名,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在临湘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性质

聘用制宣传专干1名,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等身份。

三、报考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报考条件

具备较强的文字语言组织能力、文案撰写能力,有创新意识,热爱宣传工作;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熟悉办公及图片、视频剪辑等相关软件的使用;具有中文、新闻、美术、动漫设计相关专业,有新媒体运营经历、熟悉法院工作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30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临湘市临湘大道26号,临湘市人民法院709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临湘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宣传专干的公告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报名预留的电话为准,统一通知,安排考试。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接收到通知信息的自行承担。

五、考试及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根据给定材料写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写作、问题分析及价值观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一)成绩公布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湘市人民法院组织考察。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临湘市人民法院机关纪委实行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临湘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临湘市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3728018(院政治部)。

附:临湘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宣传专干的公告附件: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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