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及计划
本次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和参公管理身份人员13名,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零陵区2024年下半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报考001至010职位的应为零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不含区管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选调职位具体规定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以选调职位具体规定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二)公开选聘
1.报名范围:报考011至015职位的应为零陵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3)在现单位工作满二年以上(含试用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参加工作满3年。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选聘职位具体规定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以选调职位具体规定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7)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零陵新闻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工楼二楼大会议室(原老干局二楼)。
4.需提供的报名材料。①《零陵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本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照2张;④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选调(选聘)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选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本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调(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文稿写作。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4)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前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照选调(选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选调(选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并对拟选调(选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选调(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选聘)对象。分别在拟调入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选调(选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选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从事选调(选聘)的工作人员在选调(选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选调(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选调(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四)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零陵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选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0746-6225405(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室)
0746-6331763(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附件:附件1:零陵区2024年下半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