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雷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弥补消防队伍人员不足,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招录岗位仅适合男性工作。
二、岗位条件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必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具有较强安全驾驶意识。
(二)招录条件
1.必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3)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条件
(1)驾龄长、驾驶经验丰富者;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5)具备特种消防车驾驶技能。
3.不得招录情形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
(5)曾受过专门教育或专门矫治教育的;
(6)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7)个人信用状况存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第四十五条列举的不良信息的;
(8)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存在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情形的;
(9)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5名。
四、薪酬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构成,具体待遇面议;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国家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五、不予录用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六)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征信记录的;
(七)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雷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测试。
(三)考核
招录考核分体能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考核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2.面试。通过体能考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大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性格特征、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3.技能测试。考察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的车辆驾驶技能,内容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S形路线驾驶等车辆操作测试。
(四)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雷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驾驶证。
(五)体格检查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指标、考核成绩和招录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综合考量确定入围体格检查环节的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由大队组织的体格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执行,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由个人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大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统一组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1.5个月),并参加为期1.5个月的试用期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前,统一安排培训人员开展试用期考核。在试用期期间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或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均视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大队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研究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点:
固定电话:0759-8883223
邮箱地址:zjlzxf119@163.com
单位地址:雷州市工业大道08号
附件:1.《雷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
雷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