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老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河人社发〔2023〕64号)等文件精神,市信访局决定开发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常住老河口市登记失业人员,必须是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内的“九类人员”。即: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三、招聘岗位
老河口市信访局共招聘2名网络信访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面试、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2.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4.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8月21日18:00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需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扫描件;
4.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面截图)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图)。
(四)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携带报名资料等相关证件到老河口市信访局(胜利路37号)报名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9033479@qq.com。
五、资格审核
由老河口市信访局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材料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现场面试后实行择优聘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安置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安置。
(三)拟聘用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将人员信息录入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四)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后未能上岗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继续实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援助,促进其实现就业。
七、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联系人:钟珊 咨询电话:0710822216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老河口市信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