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面向扬州市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居家养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 位 |
岗位描述 |
数量 |
说明 |
居家养老服务 |
居家养老服务及中心厨房服务等。 |
2 |
女性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扬州市城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户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曲江街道就业困难人员优先选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1976年2月8日—1985年2月7日之间出生人员)。
4、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可以查询到“就业困难”信息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报考条件,能够胜任居家养老服务及中心厨房服务岗位身体条件和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项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广陵区老来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昌花园社区南三楼)
3、报名要求: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老来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报名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报名结束后,广陵区老来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招录事项全程监督。
2、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面试,按照面试成绩1:1从高到低,初步确定人选,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老来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由双方根据工作岗位商定,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扬州市广陵区老来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