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关于同意录用周**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根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完成招录工作,录用周**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合同。具体录用名单详见官方公告。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昆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研究,同意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周**同志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附后)。新录用人员录用时间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之日算起。

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昆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昆山市关于同意录用周**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附件:昆山市关于同意录用周**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附件:昆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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