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仓库管理员招聘二次公告

吉隆县公开招聘1名救灾物资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物资收储、调拨等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40岁,熟悉计算机操作。报名需提交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 (具体时间需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吉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人员配置、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加大救灾物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力量,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提升灾害应对效率,结合吉隆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实际需要,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库管理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实施。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统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协议的程序进行。吉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计划招聘1名救灾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救灾物资仓库收储、调拨、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敬业,纪律观念强,综合素质好;

(3)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相应的岗位知识、技能和学习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专职库房管理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需熟悉并熟练操作运营基本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2、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对到货物资进行接收,核对货物数量和质量,确保与收储清单一致。对不合格的物资及时记录并反馈,协助处理后续事宜。负责仓库日常操作的数据记录,定期生成库存报表,分析库存周转情况,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2)定期对县域内的所有仓库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调整物资的存储位置,优化仓库布局,提高存取效率。合理安排物资的存储方式,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防损。对易损、易腐物资进行特殊管理,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根据调拨清单,及时准确地进行物资的出库操作。确保出库单据的准确性,避免因错误出库造成的损失;

(3)遵循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仓库内的安全设施,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对仓库内的危险品进行特殊管理,确保安全存储。定期对仓库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并协助维修;

(4)在负责县级2个库点应急物资的日常收储与管理外,还需负责兼管5个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物资收储、物资调拨等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工资待遇

40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享受30天带薪年假。试用期满后,同等享受与单位其他人员的出差及下乡补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吉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持有资格证书等情况,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吉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仓库管理员招聘二次公告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3、笔试(占60%)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题并组织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吉隆县人社局、粮储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60分算及格。

4、面试(占40%)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

(3)面试时间为笔试之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5、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聘用

(1)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签一次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离职双方签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一是提前30日向吉隆县粮储局提出离职申请;二是吉隆县粮储局党组研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退职手续;三是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吉隆县纪委指导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报名时间:2025年2月8至2月14

招聘咨询电话:8282125

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央 15123803810

吉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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