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我镇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为促进我镇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本次计划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为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工作单位为井研县周坡镇人民政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用人单位面试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规定,已在户籍所在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热爱基层工作,责任心强,愿意为基层群众服务。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本科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户籍为井研县城镇人口。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入股等创业情况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4.学历证书。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持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到井研县周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33-3851222。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个人条件,经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或单位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八、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调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