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3名综合技术岗编外用工,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嘉兴市户籍,专业不限。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时至10月31日16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嘉兴市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主管单位为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综合技术岗3名,需要到基层所工作,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编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所需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备注

1

01岗

综合

技术

3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

学士

不限

嘉兴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其他要求:

(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6.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县(市)两区)。户口迁入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10月18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至2024年10月31日16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本人证件照等相关资料(PDF格式),连同《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hfz188@sina.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南湖土地开发公司编外用工”。

2.资格审核

(1)初审。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及《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材料恕不退回。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3.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

(2)面试。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须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

5.考察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待遇

按照南湖区区级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报名联系电话:0573-82227111;

咨询电话:0573-82067021。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附件: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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