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16人。
二、招聘时间
从2026年4月3日12:00起至2026年4月9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及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④本人近期征信报告。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料不全不实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大队308办公室(南康区东山街道办石塘村老崩塘19号,与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应急处突大队同一地址)。
四、聘用、待遇
1.聘用。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前,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经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研究,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参照市公安局南康分局辅警薪资体系执行。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大队
赖老师,15297773120
肖老师,152978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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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表及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