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1名(投融资方向),负责企业投资与融资管理。要求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备10年以上投融资经验及相应管理职务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14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聘将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经发公司”)为兴化市属国有企业,为强化专业化人才支撑,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副总经理1名(投融资方面),主要承担企业投资和融资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系统策划能力和统筹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的环境和繁重的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纪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其他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5)不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类、审计类,相关专业参照公务员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具有10年以上投融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资本市场、金融行业,精通投融资分析、财务分析,具有较强的专业分析判断及税务、风控等方面能力;

3.其担任下列职务满足其中1项3年及以上:(1)县(市、区)管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或一级子公司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2)县(市、区)金融机构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或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可证明工作经历的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须明确体现符合岗位要求第二条的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电子版证件照及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jfhr@163.com,邮件标题名称备注为“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真实准确。为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已提交报名材料者请勿重复投递资料。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择优比选,确定拟面谈对象,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少于1:3。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面谈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需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电话和短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体检

经面谈、考察后择优录用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面谈、考察、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经发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五、人员待遇与管理

报考人员录用后与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公积金等。获聘人员按聘任制管理,聘期为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待遇按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标准执行,考核发放。试用期工资按应发工资的80%核算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兴化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中止招聘工作,并对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0523-83100033

监督电话:

0523-82020405(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523-80213365(兴化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附件:1.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中共兴化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doc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9小时前
下一篇 9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