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无锡市港下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保育员2名
用工期限:具体日期以协议签订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幼教事业,富有爱心,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保育员上岗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参加非法组织的;③其他不适宜担任保育员职务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提前电话联系)。
(2)报名地点:无锡市港下中心幼儿园。
(3)联系人:瞿老师
(15061802267)
(4)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招聘考核,详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为面试和实操。(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现场问答形式,围绕幼儿保育护理、卫生消毒等场景提问,考查应聘者专业知识、责任心等。
(2)实操:重点考核桌面消毒、七步洗手法、床铺整理等内容。应聘者按规范完成操作。
招聘考核总分为100分,总成绩=面试得分*40%+实操得分*60%,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核总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存在可能危害幼儿身心安全情形的,不得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方法: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8761079。
本公告由无锡市港下中心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