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太仓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要求1987年3月2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太仓市户籍或生源地。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1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聘将通过综合考核(笔试与面试结合)择优录用,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社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

2.岗位要求:

(1)1987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太仓市户籍或生源地。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2026年3月10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者将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tcrcwin1@tczcjy.com(邮件名及提交的资料请打包并注明:“人社局-岗位-姓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2)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具体事项将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

(三)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过5人的,则进行笔试;不超过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如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考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如出现公示不合格、考生放弃录用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最终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56063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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