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2025年12月23日发布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对笔试成绩合格并进入招聘名额1:3分数线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日。
二、资格复审形式:请考生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规定顺序,将所有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另提供一份个人最新PDF版电子简历,共同发送至邮箱sdfyyrsk@163.com,邮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资格复审”命名,如“A95+神经外科(颈脑血管超声室)+姓名+资格复审”。
三、需提交PDF材料清单如下(合并为一个PDF):
(1)身份证(正反面);
(2)2026年国内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尚未取得协议书,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未签约证明或者网签证明或者提供相应承诺书(承诺书模版发送至考生邮箱);2026年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申报学历的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国(境)外2026年未毕业考生请提供入学通知或课程表或论文等材料,需要带有相关专业信息并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申报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国(境)外2024、2025年已毕业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4)岗位要求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5)部分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要求的,请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2026年才能取得规培证,请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及预计取得规培证时间;
(6)部分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招聘专业中有括号的),请提供相应专业方向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应据实开具,并由学校加盖公章;
(7)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应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即为“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人员。该类人员在资格复审之时,需另提供住培单位开具的社会化规培的证明(加盖公章)及社会化规培合同;
(8)关于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审核。请提供如下材料并进行审核:①若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②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2025年12月2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可提供资格复审前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9)A99、A110岗位另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10)A107岗位另需提供中级资格证书;
(11)A108岗位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注:以上材料请务必真实、清晰,以PDF格式发送邮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不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人员,将取消报名资格。
(2)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将取消报名资格。
(3)所有材料原件的再次审核将择期进行,再次审核中不符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12-67972762、0512-6797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