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1-27(长期招聘)为教学科研岗,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28为管理岗,招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招聘报名之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岗位1-27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日9∶00-7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7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日-7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7月30日18∶00。
2.岗位28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日9∶00-3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3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日-3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3月1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1-27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岗位2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①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提供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按要求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及工作经历(具体单位、职务及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岗位1-2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材料信息”栏中上传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岗位28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岗位1-27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学术成果、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28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党员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成绩报告单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1)中共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1-27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岗位28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面试。
岗位1-27: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面试结束后,经学校综合评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岗位28:学校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岗位1-27不递补,岗位28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入职手续办理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入职手续办理咨询。
咨询电话:岗位1-27:025-85891809(招聘政策)、025-85891669(入职手续办理),联系人:薛老师、张老师;
岗位28:025-85891669、025-85891535,联系人:张老师、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866,联系人: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6年2月26日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