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官方发布的岗位信息表。报名采用网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最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宁事招公告(R)﹝2026﹞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规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列编制内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cc.edu.cn)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njou.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附件1《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第一批)》(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学校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综合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学校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学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ncc.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直接报名。

3.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4.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提交“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学校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采用教学说课、面试一种或两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和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第一批)》。综合考评中各项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序号1:A类专技岗。综合考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序号2-13:B类专技岗。综合考评采取教学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说课占50%,面试占50%。教学说课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进行。

3.序号14:C类专技岗。综合考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心理测试

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五)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学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结合心理测试结果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六)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综合考评、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学校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学校将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一人一议。

人事处025-85395157

(二)招聘监督

纪委办公室025-85395131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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