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江苏新龙伟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报名者需满足国籍、年龄、品行、身体及岗位特定条件。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招聘流程包括资格审查、适岗评价与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特别技术、技能要求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体见《江苏新龙伟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文化程度及所需的专业技术(技能)和资质等要求满足《江苏新龙伟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对应岗位配置要求;

(六)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纪录;

(七)符合招用所需要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一旦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非缓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止。

(二)报名材料

1.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3. 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征信报告1份(详细版本);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 对投递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预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预审人员不另行通知;

2. 通过预审应聘人员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时方可启动下一步招聘程序。未达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综合测试

1. 适岗评价(占比60%)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采用资质评价形式,并结合学历、证书、任职经历、业绩、奖项及岗位实操等进行评分。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进入下一个环节(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占比40%)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等。

3.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综合成绩得分=适岗评价×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体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2.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录用

1. 公示。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薪酬待遇按照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3. 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含一次复查费)自理。

(二)应聘人员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招录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通影响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452488272

监督电话:051189002508

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附件2: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江苏新龙伟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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