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隶属江苏省南京市,地处南京中南部、苏皖门户,是华东地区少有的集空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水路于一体的立体枢纽新城。区域面积106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1.42万人,下辖永阳、柘塘、东屏、洪蓝、石湫5个街道及白马、和凤、晶桥3个镇。目前拥有“六大试验示范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首批、长三角唯一;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拥有南京市唯一的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健康江苏实践示范区,全省唯一;宁杭生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宁杭生态经济带上首个跨省合作试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南京唯一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总体布局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装备、智慧农业等“两新两智”产业,构建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生态禀赋优良,林木覆盖率达 35.88%,空气质量与水质均达国家优质标准,兼具产业承载力与生态宜居性。为加强我区优秀人才储备,推动产才融合发展,促进我区产业能级迈上新台阶,现开展溧水区国有企业优秀高校毕业生定向选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溧水国资集团,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将根据人岗匹配情况确定工作岗位,分配至各相关单位工作,具体岗位安排服从区内调剂。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部分国内知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相关院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阶段就读高校须为“双一流” 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结合主导产业用人需求,本次拟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3. 专业能力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满足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渠道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2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nanjing.hr@163.com)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邮件主题设置为“学校+姓名+手机号”,材料文件按下列顺序(1、《报名表》;2、身份证;3、第一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4、最高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材料);5、学信网证明材料;6、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已经参加工作人员提供);7、奖惩、担任学生干部、所获证书等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
(二)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岗位适应性、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审核人选的档案。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招聘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岗位面谈成绩进行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
(二)薪资待遇。薪资待遇由所在区属国有企业参照企业聘用人员待遇确定,不低于同等学历和相同工作经历的区内公务员水平。
(三)生活待遇。聘用人员在溧水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留区奖励)和租房补贴,或由用人单位三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在溧水区域内购房的,可按要求享受人才房票政策。如有其他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发展晋升。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进入正式聘用期,博士研究生可参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确定待遇,硕士研究生可参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确定待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择优提拔,享受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调任公务员。
本公告由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5-57207092。
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