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门市2025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评定的公告

江门市现开展2025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评定申报,面向在江门就业、创业或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人须遵纪守法、专业扎实、业绩突出,并满足在江门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等具体条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需通过指定信息系统填报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经初审和专家评审后确定人选。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5〕37号)的要求,为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现决定组织开展江门市2025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申请人不受国籍、地域、户籍限制,应当具体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并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

(二)符合在江门市就业、创业或柔性引进到江门市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在江门市就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在江门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已在江门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已在江门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的境外人员;

4.已与江门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上述企业在江门投资设立并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所投资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江门市“四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江门市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平台建站单位或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期为6个月以上且自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到岗工作的全职工作意向书。

申请人在江门市创业的,须在江门市办理营业执照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江门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属柔性引进(指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到江门市的,须与江门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申请当年已在江门市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

三、评定标准:本次高层次人才评定参照《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关于开展江门市2025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评定的公告附件3)执行。

四、申报流程和受理机构:申请人通过江门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https://rsfw.jiangmen.cn/rc)填报资料,经用人单位加具意见后,连同佐证材料通过信息系统发送至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详见附表1)。除线上提交资料外,申请人需同时线下递交纸质材料一份。

各县(市、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材料连同《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人员名册表》(附件4)于2025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成立专家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五、申报材料: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

3.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或全职工作意向协议或组织部门印发的任职文件;

4.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材料。

附件: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受理机构

2.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

4.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人员名册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受理机构.doc

附件2: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doc

关于开展江门市2025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评定的公告附件4: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人员名册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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