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大桥镇2025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大桥镇面向江都区大桥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15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巡查与环境整治工作。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或特定残疾人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3日,需在户籍所属村或社区现场报名。录用后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期限1至6个月,工资不低于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与环境整治等工作,大桥镇现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0名,重点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江都区大桥镇户籍。

2.4050人员:男性年龄在5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周岁至55周岁之间(须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享受期满且尚未正式退休的人员)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残疾人员(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且未在民政部门享受定期补助的)。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

4.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户籍所属村、社区办公地点。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3.所需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员需出示残疾证。

江都区大桥镇2025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4.咨询电话:0514-86441163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1.工作内容及地点:根据大桥镇秸秆禁烧及环境整治等工作需要,分配至相关村、社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与环境整治工作。

2.工资待遇:录用人员与相关村、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工资标准不低于江都区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用工期限:协议用工时间为1至6个月,具体期限由村、社区与录用人员协商确定。用工期满后,岗位自动终止,不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纳入社会保险缴纳范围。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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