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简章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将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11月6日–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各镇党建办公室(详细地点见招聘简章)。
三、面试时间
11月9日,详情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持本人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

2、考生本人无法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手写)。
3、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4、面试时需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