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公告中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户籍不限。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六)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不予招录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三)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如实填写《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77047025@qq.com。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6日。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件)。
⑥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员进行考试。
(二)资格审查
建德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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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纵跳摸高 |
≥265CM |
|
女子组 |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纵跳摸高 |
≥230CM |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因故在2025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06492(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02303(市公安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1.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2.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建德市公安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