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经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嘉禾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新媒体运营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名、新媒体运营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放宽到专科(2025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环境,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新媒体运营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新媒体运营,能够熟练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后台管理工具,掌握新媒体内容策划、制作和推广方法,具备一定的摄影摄像、视频剪辑技能和采写新闻稿件能力;有微信运营经验者优先;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毒吸毒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近亲属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新媒体运营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嘉禾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嘉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审查、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register.jobgov.com/promptlogin/08de3c78-02f5-45e7-87ce-8dbed4bf7fd3)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00-2026年1月11日17:00。
4.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
2.笔试
笔试包括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项内容。
(1)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计入综合总成绩。
(2)技能测试。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主要为看打测试,时间为15分钟。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计入综合总成绩。
新媒体运营人员:主要测试微信公众号文章编辑,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计入综合总成绩。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3.加分

报名新媒体运营人员如有微信运营经验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其本人编辑署名的发表在微信公众号的作品截图,并确保能在线核验。微信公众号主体需为经认证的机关、企业。每1则作品可在综合总成绩加1分,5分为限。
(四)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知识测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知识测试成绩高者入围。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嘉禾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新媒体运营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其成绩按40%计入综合总成绩。
(六)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知识测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人员的综合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嘉禾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七)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湖南省聘用制书记员等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研究确定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对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
(十一)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及时查阅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工资标准
1、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暂定为3100元/月(含月绩效4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2、新媒体运营人员:暂定为2700元/月(含月绩效4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上述人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生活待遇即伙食补贴,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五、联系电话
0735—6733956
15869814468(刘)
13873545660(雷)
嘉禾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