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溆浦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应聘者为溆浦县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30日,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录用后签订援助协议,享受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溆浦县户籍;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为我县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能胜任办公室岗位等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30日。

2、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申请、失业登记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溆浦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4、联系方式:0745-3329173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人社局)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无影响录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

(二)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溆浦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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