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消防救援力量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名(均为男性)。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招岗位、数量及要求
1、消防执勤车驾驶员12名:年龄18—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91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持B2、A1、A2驾证(持证2年以上,C、B1、A3证勿扰),身高162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主要从事各类特种车辆的驾驶以及日常维护保养,驾龄至少2年,身体素质过硬,曾有特种车或消防车驾驶经历者优先;采用24小时执勤备战形式,须住队。
2、维修技师1名:年龄18—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91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类中级(含)以上证书,具备汽修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身高162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态匀称,身体素质过硬,有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与汽车维修相关专业毕业的、有从事车辆维修工作经验2年以上或者货车维修经验1年以上者优先;无须住队,上班、作息时间参照行政班制度执行。
二
征招条件
1、湖南省户籍或湖南省常住人口;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含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消防相关国家职业资格、体育运动以及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者;
4、同等条件下,靠后录用:由于房贷、车贷、信用卡以及其他正常消费导致的征信问题,且产生贷款在个人能力承受范围内,房贷、车贷月供累计未还少于3个月的,信用卡连续逾期少于3次或两年累计逾期少于6次的。
三
不得征招的范围
1、曾有吸毒史;
2、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涉嫌刑责尚未查清;
3、曾有酒/醉驾、赌博、娱乐场所提供或接受有偿性服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行政违法行为的;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形体异常、有纹身、有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制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不适合高强度训练运动的);
6、曾患严重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的;
7、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9、曾经历过大型手术的;
10、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本次征招全程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招聘,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湘潭市消防救援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录工作。
四
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湘潭市全市范围内(含韶山地区)的各基层消防站,负责消防执勤车辆驾驶、执勤车辆维修及保养等工作内容。
五
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6.3.16—2026.4.15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2、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含退伍证);
②最高学历证;
③B2 、A1、A2有效驾驶证(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④汽车维修类中级及以上证书(维修技师岗位);
以上项携原件以供审阅,自备复印件上交存档。
⑤一寸和两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张;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部门开具);

⑦出具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自费,项目:常规体检+乙肝三对),待面试、考核等通过预录时,由支队组织针对消防员的职业特点,设定专科体检项目统一组织定点赴检(单位负责体检费用)。
六
征招程序
1、资料审核: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本章第五项之要求所有资料(不得他人代审),到报名地址现场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征招信息表》、《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政治审查表》并签字。此项完成后则视为报名成功。
2、消防员专项体检及心理测试:针对消防员的职业特点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消防员专项体检(单位负责体检费用),凡不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无补检机会,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指挥中心提供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设备进行心理测试,时长45分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首次不合格者有一次补测机会。
3、体能测试:测试前报考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三个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测试评分根据2020年12月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消防员体能训练》之“入职”标准进行评分排名,择优录用。
4、“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增设驾驶考试,内容为驾驶技能测试(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坡道起步、道路驾驶)。
5、“维修技师”岗位增设车辆维修的基本操作(实操)。
七
职业前景及福利待遇等
(一)符合任职要求,且任期表现良好者,可推荐报名参加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招录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消防干部”(带编制),并可参加由我支队组织的针对性培训。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制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凭此证可享部分如优先购票、车/门票减免、绿色通道等优待政策。
(三)工资、福利待遇:
执勤车驾驶员月收入5000元以上,维修技师月收入3200元以上(此收入为当月考评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到手实际工资,不含五险一金、伙食费、制服费等);
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法定节假日、因执勤战备月休假未满,发放未休假补助;
任职年限每满一年发放100元/月,以此类推;
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享受工会福利(生日、法定节假日等)。
被评为年度优秀者有机会可享受湖南消防救援总队、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异地疗养。
(三)休假:每月休假8天(非休假时间住队备勤;当月因执勤战备未休满者依据劳动法发放双倍、三倍/天的未休假补助);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5天;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10天。
(四)食宿标准:按标准享受伙食保障,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其他:任期内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体格检查。
八
注意事项
1、本次征招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征招对象不需要缴纳报名费、体检费、考核费等经费,主动接受监督。
2、本次征招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我支队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委托培训的合作,也不会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不要轻信任何盈利性培训机构所谓“有内部指标名额、包录用”的承诺。如有任何中介机构以代招、培训等名义代理征招的均为虚假信息。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3、训练期间,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淘汰:个人申请退出的;不遵守各类规章制度、个人思想不稳定、连续多次考核测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咨询电话
0731—52668603 (8:00-12:00 14:30-17:30)报名地址
湘潭市消防救援局13楼1313室“人事和教育训练科2”(导航:湘潭消防机关,芙蓉东路88号,岳塘区湘潭大道辅路与茶花路交叉口西120米)
支队纪委举报电话
0731-52668610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