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制员公开引进公告

娄底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制员1名,工作地点为娄底桥头河机场。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塔台或飞服管制执照,具备3年以上军民航管制经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名长期有效,需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娄底市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低空”)是湖南省低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主要负责娄底桥头河机场运营管理和低空经济业务拓展,主营业务包括飞行服务保障、应急救援、无人机运营、无人机培训、低空文旅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空管人才队伍,娄底低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管制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引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人岗匹配、按需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引进岗位:管制员岗

引进人数:1人

工作地点:娄底桥头河机场 

三、岗位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4.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倒班、夜班及户外作业等特殊工作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管制区内航空器提供管制服务、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2、负责受理本管制区内执行通用航空任务的航空器飞行申请;

3、负责向军民航管制单位申报飞行计划、通报飞行动态,进行管制协调和移交;

4、负责对飞行保障中发生的不正常事件及时传递信息并正确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搜寻援救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类相关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民航有效期内的塔台或飞服管制执照;

4、拥有3年及以上军民航管制从业经验,熟悉空管法规和通航运行规章;

5.本岗位常驻工作地为娄底桥头河机场。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各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开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发布:公开引进公告发布,在湖南省低空经济集团微信公众号、娄底低空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猎聘等渠道发布。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到合适人选止。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者通过娄底低空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开引进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报送如下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相关证书扫描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等,发送至报名邮箱lddkzp@hnxxjt.com.cn(邮件命名为“娄底低空管制员岗+姓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资格条件和适岗程度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能力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综合评价与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岗位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环节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如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经研究可根据实际需要降低入围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考察。根据综合能力面试结果,按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和人事档案核查。

(五)体检。拟聘人员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毛发检测),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无适合人选,则取消该岗位。

(六)研究决定。根据综合能力测试、考察、体检情况拟定建议人选,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低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8-6499966

附件2公开引进报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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