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院办公场所及人员安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聘用后服从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二、岗位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岗位
入职后,定岗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协助法警从事安全保卫、执勤、综合文字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凡违反我院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者,我院有权辞退;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2.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
3.报名时应呈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1)体能测试(50%)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800米跑、4×10米跑、立定摸高,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2)面试(50%)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聘用结果
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待遇参照本院内现有相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七、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且不得在外兼职。
八、联系方式
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46-2999006
蓝山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