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PART.02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新聘用人员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
(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PART.03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初中语文1名 小学语文1名 小学科学1名
PART.04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资格与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2月6日

2.报名电话:18711056881
3.资格初查: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证及其他荣誉证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面试、无生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成绩×60%
3.面试、试讲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工作地点及待遇
1.工作地点: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
2.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PART.05实施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集团纪委进行监督,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81878688)
2.实行诚信招聘。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湖南师大附中星沙实验学校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