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仲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本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奋力打造全国一流仲裁品牌,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秘书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平公正、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秘书长:1名
三、工作职责
(一)执行全体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及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长沙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仲裁案件受理、仲裁程序管理、仲裁文书审核、仲裁业务拓展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信息化、行政、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仲裁员选聘、培训、考评等工作事项。
(三)接受道德纪律委员会的监督。
(四)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在52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学类专业或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的需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律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优异的领导能力和战略思维,善于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多部门工作;具备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科学规划机构发展战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公共关系处理能力,能够服务仲裁机构专业品牌建设和国际化发展;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内外仲裁行业的发展动态,精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仲裁程序规则。
(五)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恪守职业操守。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
(六)工作经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实职以上领导职务满5年;
2.在基层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以上领导职务或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庭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职务满5年;
3.在2025年12月全国律师人数规模前100名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分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或在省、市(州)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满5年;
4.在央企或地方大型国企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满5年;
5.在本科高等院校担任法学院副院长以上职务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满5年,在仲裁领域有深入的专业研究;
6.在国内头部仲裁机构或省会城市仲裁机构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或在其他仲裁机构担任秘书长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3月25日,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从业经历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组织处理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7.与本会员工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
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登记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在长沙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红网等多媒介渠道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登记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登录长沙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scac.net/)下载并填写《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撰写的长沙仲裁委员会五年发展规划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saczp@163.com。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10日
(三)简历筛选
根据公告的任职条件进行简历筛选,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未达到最低报名比例的,则由本会研究决定保留或取消本次岗位招聘。
(四)资格审查
对通过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通知,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撰写的长沙仲裁委员会五年发展规划纸质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报名表,应聘者须在表格的“应聘人承诺”栏签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特别注意,如果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内,需提供学校(院系)的专业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原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工作经历证明;
⑥本人撰写的长沙仲裁委员会五年发展规划;
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长沙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scac.net/)公布。本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工作经验、职业期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4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对岗位匹配度较高的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以及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形式进行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应聘者中进行递补。
(七)体检
安排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及吸毒毛发检测,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执行。要求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根据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性意见,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对被取消的名额,可从应聘者中进行递补。
(八)公示
在本会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参照长沙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待遇标准,具体金额面议,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休假及本会制度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长沙仲裁委员会综合部:0731-89872747
2.监督电话:长沙仲裁委员会监督部:0731-89697310
长沙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