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师附一幼
2026年教师(非事业编制)
招聘公告
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1年,是长沙师范学院的见实习中心和重要科研基地,也是湖南省幼教师资的培训基地、“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长沙市花园式单位”“长沙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长沙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一般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幼儿园行政人事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事宜,学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确保机会公平、过程公正;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结合岗位需求与应聘者综合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
(五)坚持程序规范、权责清晰、监督到位的管理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此项目考察期间由招聘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长沙”平台进行查询)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请在3月2日—3月9日之间将《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
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文件(文件以“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1004828414@qq.com。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联系方式:张老师15173162082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应聘者未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者信息不完整、有误,视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幼儿园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2.考试方式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采取笔试、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试教: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考试通过后幼儿园将通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首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综合成绩须合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上报幼儿园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教师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政策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带薪休假、工会福利,提供工作时间段三餐,并为聘任制单身教职工提供集体宿舍(结婚后不再提供)。同时,幼儿园为聘用人员提供系统的进修培训及外派学习机会,助力专业成长与职业发展。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应聘者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凡在园教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主动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学校纪检备案。
4.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联 系 方 式
1.幼儿园咨询电话:0731-84312229(办公室)
2.监督电话:0731-84317306(纪检)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351号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
附件:
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
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