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的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普通雇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00至17:30,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请查阅官方发布的招聘计划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2026年长沙市治安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的公告附件2)

说明:

1.4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聘用程序

聘用程序: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公安局官网(http://csga.changsha.gov.cn/)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9:00–17:30

2.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的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到指定邮箱:164214964@qq.com(文件夹名:报名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1月28日9:00–12:00

2.审查地点: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55号)

3.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技能测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面试。

1.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调阅档案、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在长沙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综合管理大队:0731-84782100

十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18817157880

附件:

1.《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2.《2026年长沙市治安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的公告附件2.2026年长沙市治安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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