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津市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司机,要求男性,年龄22至4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驾照并具备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后续将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

因工作需要,经津市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二)专业条件

持有C1照以上,并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无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涉毒吸毒人员。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市人民法院官网、津市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复审、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上午8∶00-3月6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津市市人民法院官网通知栏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一寸照片两张,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

笔试及技能测评时间为3月1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考察参考人员对安全驾驶原则、文明行车要求、复杂路况及紧急情况应对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开考比例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技能测试

由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车技、安全知识等进行现场测试。

3.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进入考察环节,由津市法院政治部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选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10日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为2个月,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或其他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除外)。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司机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中,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以津市市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在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等阶段的成绩排名中,如综合总成绩相同,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无上述优先人员,则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津市市人民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4203110

监督电话:0736–4203110

2026年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附件1:2026年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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