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制)科研助理岗位,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学术助理和行政管理助理等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任何违法犯罪和纪律处分记录;
(四)高校毕业生(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三、岗位及要求
四、应聘办法
(一)个人报名
1.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于10月21日12:00前发送至相应岗位招聘邮箱(hybgs@hnucm.edu.cn)。个人简历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岗位。
2.个人简历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考核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由学院人才工作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
(三)面试考核
择优通知面试,考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各招聘单位考试成绩,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458307,13786134951(黎老师)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二号教学楼北栋夹层护理学院办公室,41028
(二)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联系人。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湖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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