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局、乡镇法庭聘用制书记员3名,该岗位需经常性外出、下乡办案工作,乡镇法庭聘用制书记员需在乡镇法庭驻庭,建议男性报考;
(二)本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1名(不限性别)。
四、聘任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考试
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1.开考比例及考试成绩构成
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2。报考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加分:有法律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含两年)人员,笔试加3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法学类专业毕业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以上加分项目三项都拥有的,按照就高的原则仅取一项,不叠加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经对全部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核完毕后,将在会同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3.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满分100分。
4.面试
按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相关待遇。工资标准确定为24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工龄奖金,并按规定予以交纳相关保险。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年终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后另行发放绩效奖金。
会同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