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不足的问题,提升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惠东消委〔2024〕19号)等文件规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体能素质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8名,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参加非法组织等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政治审查合格。
(二)体格条件
1.身体、心理健康,体貌端正,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艾滋、梅毒、乙肝、吸毒史、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心脏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不予录用。
2.身高:160cm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kg。
4.色弱、色盲,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三)岗位条件
1.灭火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要求应聘者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消防车驾驶员:主要从事驾驶消防车辆、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要求应聘者接受基层一线集体生活,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消防车驾驶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2.具有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及岗位有所不同,具体工资标准详见附件1。
(二)各项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等假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度假区)政府(管委会)党建办(详见附件2)。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
(1)惠东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
(2)有效个人身份证;
(3)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无犯罪证明;
(5)毕业证;
(6)个人征信记录;
(7)B2以上驾驶证(驾驶岗提供);
(8)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
(9)具有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实战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考生按选择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材料经各招聘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复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惠东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3.考试项目: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跃、1000米跑3个项目(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成绩按满分30分计算,单项不达标不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将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5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5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测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测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还是相同,现场抽签决定名次。
(4)面试环节结束后,驾驶员岗位总成绩第一的考生还将进行倒桩和侧方位停车两项驾驶技能考核,驾驶技能考核不通过不进入下一环节,按排名依次候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补录,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监督单位:惠东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联系电话:0752-8313856;监督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