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穗东街派出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改居”治安联防队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村改居”治安联防队队员27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工作地点
穗东街道辖区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4.能应对突发事件,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具备高中(职高、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身心健康,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2006年9月20日-1989年9月20日出生);
3.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主动,落实街道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五、招聘方式
面试-基本条件审核-体检,经综合考评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工作日时间9: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黄埔区穗东街道综治中心前台,地址:黄埔区穗东街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座,报名咨询电话:020-82066989(岑小姐)。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在“粤省市”小程序上申请,通过后自行打印纸质版)
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以电话或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网站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自费)。
(四)递补
半年内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派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录用
经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按时提交《入职审批表》和三甲医院用工体检材料,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合格后进行录用。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以正式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工资福利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派出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