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道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街道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名,政府聘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组织员1名;
政府聘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岗位条件
1.党建组织员1名
(1)年满18周岁(2005年8月13日前出生)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在报名时间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需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政府聘员3名(具体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1)年满18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需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为法律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3)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4)服从工作安排,能参与周末、节假日的值班值守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或错时上班;
(5)同等条件下,具备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本街户籍或居住者优先考虑。
3.同时符合党建组织员和政府聘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可同时报名应聘两个岗位,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参邪史的;
3.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其它行政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因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同步开展,本次报名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的形式。不接受网上、寄送、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长洲街道金洲北路 567 号长洲街道办事处三楼 305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31604672)。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黄埔区长洲街道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该表需自行打印并签名);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或打印在报名表上);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证明(2024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6)如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招聘要求:
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能报名。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筛选
街道根据岗位要求、岗位适配情况,应聘者个人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受表扬表彰、资质职称等综合条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入围的应聘者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3: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或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开考前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本次考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不足时,有街道研究决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总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一律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和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总成绩不合格不进入递补序列。
(四)公示、录用和待遇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则不录用。
对于本次招聘已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未被录用的人员,将纳入长洲街道人才储备库。街道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需求,在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各类型编外聘用人员辞职或退休等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中依次递补或补聘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党建组织员、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试用期1个月,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街道举行的所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长洲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