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人才招聘公告

淮安洪泽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主持人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中共党员,男性,1.75米以上,年龄18-35周岁。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3月12日。

为进一步提升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实融媒专业人才力量,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播音主持人才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播音主持相关专业人员,且有2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播音主持人1名(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在职期间无不良记录。

2、热爱新闻宣传、播音主持事业,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能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敏锐的新闻洞察力,具备履行新闻宣传能力和播音主持水平。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6日至2007年3月12日期间出生),身高1.75米以上,男性。

4、身体健康、体态优美,容貌端庄、气质良好,无不良习惯。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播音主持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专业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声音条件好。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还在处分期或未过影响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12日。

2、联系方式:

(1)报名邮箱:hzrmtbgs@163.com

(2)咨询电话:0517-87222106

3、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通过资格初审后,在领取准考证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普通话等级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初试、试镜和复试三个阶段,以逐步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初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

初试方式:(1)自我介绍(3分钟);(2)朗读规定稿件;(3)评委提问。

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个人条件和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根据初试结果,前3名进入试镜环节。

2、试镜: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

试镜方式:(1)新闻播音(规定稿件);(2)直播(场景自选,3分钟以内)。

评分办法:评委根据应试者试镜情况打分,满分100分。其中:新闻播音满分50分,直播满分50分。根据试镜结果,前2名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仪态形象等。

复试方式:(1)进入播音现场,进行电视新闻播音主持模拟(规定稿件,3分钟)。(2)场景直播(规定模拟场景,3分钟)。

评分办法:分现场评分和看片评分两项,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现场评分(满分40分):评委根据应试者现场播音、直播、回答评委提问表现情况,现场打分。

(2)看片打分(满分60分):评委根据应试者新闻播音和场景直播的现场实况录像看片打分。

复试总成绩=现场评分成绩+看片评分成绩,复试总成绩合格且排名第一的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融媒体中心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为确保招聘质量,对经过考察或体检,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则放弃该职位招聘。

(五)公示。

对通过体检人员,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z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除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0517-87222106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517-8722338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淮安市洪泽区融媒体中心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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