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即日起面向社会招聘特殊教育教师1名(小学语文)。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专任教师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教师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能胜任岗位职责。
(六)有小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待遇:
参照花都区教育部门下发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指引。
三、招聘方式:
由学校自行考核后择优录取,应聘者通过我校考核即可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即日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yzxx123@163.com(备注“应聘XX科”)。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3544541920
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应聘者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