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作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积极探索适应区域发展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探索和实践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和输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途径,服务国家和地方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学校为进一步打造中国培育教育人才的南方高地,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事业的发展需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于2024年1月正式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教育集团”)。因教育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基础教育优秀人才,择优选拔高中校长,共同促进华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招聘岗位
储备高中校长、副校长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充分认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的办学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中小学生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符合《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校长岗位条件:男性年龄不超过63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10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对应学段5年以上正职岗位任职经历且近5年在基础教育一线从事工作;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高中副校长岗位条件: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对应学段5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且近5年在基础教育一线从事工作;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评议认定可适当放宽岗位条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或基础教育领域省级以上成果、奖励、荣誉(含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省级名书记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师名校长名书记培养对象等)。
三、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
受聘校长、副校长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劳动(劳务)合同,首个聘期一般为五年(含六个月试用期),具体任职学校在通过岗位匹配性考察后确定。任届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
受聘校长、副校长实行年薪制,具体待遇根据任职岗位、受聘人员资历、任职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由教育集团、合作单位、受聘人员协商确定。
四、选拔程序
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欢迎有志于基础教育的优秀校长积极加盟,教育集团将视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综合考核工作。
1.个人报名。填写应聘信息表,并将其他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xrzb@scnu.edu.cn。
(扫码下载高中校长应聘信息表、应聘材料清单。请应聘者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出现信息失实、不全等情形,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由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3.综合考核。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为基础,结合教育干部综合能力,组织开展包括笔试、面试、综合评议等形式的综合考核。
4.初定人选。综合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纳入“华附联盟”教育集团校长储备库,储备资格保留两年。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人岗匹配原则,由教育集团安排匹配性考核与体检考察工作。
5.入职培训。教育集团结合工作实际安排,组织受聘校长开展跟岗研修培训,达到派出要求者,按程序正式委派至相应合作办学学校工作。
五、联系方式
1.集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校内
2.联系电话:020-85215628
3.联系人:赖老师18122488861、袁老师18026355659
4.电子邮箱:zxrzb@scnu.edu.cn
5.教育集团网址:http://jyfzzx.scnu.edu.cn
6.教育集团公众号:
附件:
(空表)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信息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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