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现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工作日9:30-11:30,14:00-16:30)现场报名(浙江乐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56503158)。要求35周岁以下(部分情况放宽至40周岁),杭州户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流程包含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最终择优聘用,待遇面议。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见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六)户籍所在地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

(七) 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聘用人员的义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受过治安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浙江乐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533号蔚蓝国际A座173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1-56503158。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纸质件(见附件2),报名表填好后需本人签字,同时附近期免冠彩照(除报名表外如有单独的个人简历,可同步提供);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书。上述材料复印件报名当天交给资格审核人员留档,原件查验后归还本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乐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8人(含),符合资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多于8人的开展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汇总计入综合成绩(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的取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最终按照岗位综合成绩进行排名,进入体检。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拱墅审管”、“乐缘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告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按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人员在面试前一天17点前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的,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也可以决定不予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经“拱墅审管”、“乐缘人力资源”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建立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未被聘用的考生,要求为进入面试且面试分数超过60分(含)的,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原储备库不再使用)。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可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比选招聘录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4.工资待遇。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和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发布在浙江人才网(https://www.zjrc.com)、“拱墅审管”及“乐缘人力资源”公众号,由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5650315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4年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docx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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