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公告

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时间为8月24日至28日,岗位详情及报名条件请查看《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素质考评、体检和考察。

为全面深化村干部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充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7人,具体岗位详见《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具有海陵区户籍(含原籍海陵区,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或父母、配偶具有海陵区户籍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海陵区现任村(社区)干部或“兴村特岗青年人才”;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618号(城北物流园区北楼一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结婚证、党员身份证明、服务协议、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者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素质考评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报考者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费100元/人(现金),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加0.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加1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加0.5分,学历加分只按最高学历计一次。

(4)素质考评总分计算方法。素质考评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面试”的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全部进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确定人选

根据素质考评、体检、考察结果,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先锋海陵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中,按照素质考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兴村特岗青年人才”,由相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各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每年9月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签订续聘合同。

工资待遇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海陵区村干部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221506。

六其他

1.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各相关乡镇、街道及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乡镇、街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327788745。

海陵区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公告附件

1.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

2.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泰州市海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docx

海陵区2024年公开招聘“兴村特岗青年人才”公告附件2:海陵区2024年“兴村特岗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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