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40号)和《海盐县招引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3)22号等有关精神,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核准,决定赴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招聘优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5年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2.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限报紧缺型专业职位,但不享受政策。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4.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毕业生限浙江户籍、生源,其余不限。
三、待遇
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见后续的校园招聘公告)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组织实施。
3.考核
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考核。
六、签定就业协议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签约对象,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一般于考核后15日内通知具体签约对象来盐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其它事项
对招引的全日制医学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非“双一流”医学硕士,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分别申请8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分别给予3.6万元/年、2.4万元/年、1.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对招聘“双一流”建设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给予15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3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1.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招聘其他院校(民办、独立院校除外)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2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0.7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肖晓慧
联系电话:0573—86022673
监督电话:0573—86029162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