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县就业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57个,各镇人社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名额到村(社区)和用人单位,主要在镇域范围内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和城乡社会管理岗位,主要为保洁保绿保安、公共环境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工作内容。(岗位详情见
附件2)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灌南户籍,经灌南县人社部门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是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各镇人社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截止到2025年11月);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期间的工作日,各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各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2025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身份证原件(查看后归还)及复印件一份。
(二)录用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用人单位面试,面试合格者经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统一审核公示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和用工管理。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本公告由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3221436

附件1:灌南县 2025 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第二批)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