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肇庆、建设肇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肇庆市妇幼保健院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妇幼保健院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3个,公招人数3人。招聘对象条件详见岗位表,含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即2026年3月17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8日8:30分—3月24日17:30分,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
(3)报考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4.联系方式
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2号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楼5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刘金凤、梁锦麟,联系电话:0758-2701556。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仅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社保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对应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复审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2)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在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发布,请考生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市妇幼保健院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肇庆市妇幼保健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
(四)报考咨询电话:0758-2701556。
(五)监督电话:0758-2527628(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肇庆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