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阳春市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掌握文字录入、排版及表格制作;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应聘;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简历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现场报名,或发电子版资料到电子邮箱tzb6169581@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21日-27日。
(三)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春市府前路102号市府大院内(阳春市委统战部四楼办公室)。
(四)报名联系人:蓝亚权,联系电话:0662-6169581。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提问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
四、聘用与薪酬: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期是2年;劳务报酬参照阳春市有关临聘人员待遇发放,2939.8元/月(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中共阳春市委统战部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