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塘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环卫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22名,其中:第一批次招聘8人,剩余14人名额按照“缺一补一”原则,在今年内分批次组织进行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线环卫工人2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注:报名时需提交社保缴费清单)。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能吃苦耐劳。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注:入职前需提交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五)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第一批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剩余名额,后续可继续报名,报名时间同上,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回迁房E区(新泰二街1号首层)新塘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环卫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32053022。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新塘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5)社保缴费清单;

(6)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官由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确定,人数不少于3人,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的成绩(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入职体检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补录
对经公示后自愿放弃岗位的,30天内,可以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四、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环卫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面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