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才,涵盖工程检测、管理、咨询等领域,旨在推动建筑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10日,应聘者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通过选拔程序。欢迎符合条件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与应聘。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区建科公司”)成立于2025年11月,注册资本5亿元,系龙岗区属国有企业。公司以工程检测、工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为核心,借助建筑AI化、鸿蒙化发展契机,积极推广建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助力龙岗区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契合龙岗“All in AI”战略及“鸿蒙之区”建设部署。

自成立伊始,区建科公司立足区委区政府赋予的“传统建筑业务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的区属建筑领域综合服务商”定位,紧紧围绕推动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锚定“12345”数字建科战略,加快构建“一专多能”产业生态,向着将龙岗区打造为现代建筑产业发展高地的使命目标不懈努力。

为扎实推进龙岗区人才集聚战略,加大区属国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储备力度,特开展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区建科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通过社会招聘方式招聘44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设置、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明细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3.符合招聘规定任职资格,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一定抗压能力。

(二)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选应满足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凡涉及时间计算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期);对特别优秀人选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有子女移居国(境)外的;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4.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程序

公告发布→应聘报名→资格初审→人才选拔→资格复审(含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入职。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10M以内)发送至lgjk@lg.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3.报名资料(上传附件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

(1)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签字版扫描件、word版);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性时长不得少于3个月,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视为无效),国外学历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线查验的,视为无效);

(3)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个人专业技术能力证书扫描件;检测业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上岗证及从业经历证明(含本人签署的检测报告及对应社保缴费记录),注册类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导出的近两年职业注册变更记录。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声明(承诺书)(签字版扫描件)。

4.报名咨询电话:罗先生18925667022、朱先生19047066624、洪女士136829660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

(三)资格审查

区建科公司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结合岗位特点及应聘者个人经历、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特长等因素对简历进行择优筛选,并通知相应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人才选拔

人才选拔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选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按照区建科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和标准执行;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三)按政策享受带薪年休假。

五、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聘企业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选拔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人才选拔过程中作弊的;

2.应聘人员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相关证书、职称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文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年龄、任职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明细表》

附件2: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4: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声明(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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